河南郑州新县人民法院关于新县法院厨房设备及厨房抽排烟新风系统工程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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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新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就新县法院厨房设备及厨房抽排烟新风系统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新县法院厨房设备及厨房抽排烟新风系统工程
*.* 项目编号: 新财采备【****】***号
*. 公告媒体及日期
*.* 公告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新县)》和《恒信咨询网》等相关网站上发布。
*.* 公告日期:****年**月**日。
*. 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年**月**日上午*:** (北京时间)
*.* 评审地点: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一室 。
*.* 谈判小组名单:刘和政、何春霞、林绍清。
*. 成交信息
*.* 成交供应商名称:信******
*.* 成交供应商地址:信阳市狮河区新华东路新华贸易广场*号楼***号
*.* 成交金额:******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基本概况:该项目为新县法院厨房设备及厨房抽排烟新风系统工程,工程内容包括抽排烟新风系统安装、厨房设备工程。
*.*服务要求:质量要求合格,工期**日历天。
*.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 收费金额:****元。
*. 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新县人民法院
地 址:河南省新县蔡庄
联系人:耿建宏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号楼B座*楼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张女士、***********
监督单位:新县政府采购办
监督电话:****-*******
监督单位:新县人民法院监察室
监督电话:****-*******
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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