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充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营(山)蓬(安)仪(陇)三县城镇废弃物集中处置项目公开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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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营(山)蓬(安)仪(陇)三县城镇废弃物集中处置项目采购项目编号****************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行政区划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公告发布时间****-**-** **:**采 购 人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南充市营山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营山县朗池镇西月路**号,***********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营山县新北路***号(移动公司旁老国税局五楼),****-*******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唐瑞 陈贵生,****-******* ***********项目包个数*各包描述附件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一)申请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人财务要求
近三年内连续两年为盈利,没有处于财产被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
(三)申请人业绩要求
申请人需在中国大陆地区具有不少于一个已经建成并投入正常运营的日处理能力***吨(含)以上的机械炉排炉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业绩,且已连续正常运营*年以上(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
(四)其他要求
*.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申请人未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
*.申请人须为国内依法成立、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与本次采购所委托的咨询机构、代理机构或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隶属关系。
*.申请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资格预审及后续正式投标。提交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 **:**提交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的地点营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营山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五楼)。资格审查时间****-**-**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营山县政府采购中心营山县新北路***号(移动公司旁老国税局五楼)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开始时间****-**-**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结束时间****-**-**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网上下载或自带U盘拷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采购品目名称垃圾处理服务备注PPP项目标识是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不限定限定社会资本方法及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项目授权主体名称营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工程:是是否允许联合体: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