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头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第一、二批美丽乡村示范村垃圾清运车辆采购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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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第一、二批美丽乡村示范村垃圾清运车辆采购更正公告广东******(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潮阳区农业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汕头市潮阳区第一、二批美丽乡村示范村垃圾清运车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于****年**月**日在中国财经报网(***.******.***.cn)发布采购公告。因招标文件更正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进行更正。一、更正内容:(*)招标文件中第**页“七、付款方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合同总额*%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给中标人。”修改为:“七、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合同总额*%作为质量保证金,采购人在质保期满后**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给中标人。”(*)招标文件中第**页“六、付款方式:由甲方按下列程序付款:*.甲方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合同总额*%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给乙方。”修改为:“六、付款方式:由甲方按下列程序付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甲方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合同总额*%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给乙方。”二、招标文件及公告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公告与修改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本文件为准。其他内容不变。三、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四、联系事项(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蔡小姐 联系电话:****-********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联系人:蔡小姐 联系电话:****-********地址:汕头市金平区金砂东路友谊国际大厦九楼***房之C单元(三)采购人:汕头市潮阳区农业局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特此公告。发布人:广东******发布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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