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安徽省农业委员会种猪生产性能遗传评估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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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业委员会种猪生产性能遗传评估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发布日期:****-**-** **:** 来源:接口访问次数:***安徽省种猪生产性能遗传评估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项目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及《安徽省省级预算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财购[****]***号)的规定,现就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一、
采购人名称:安徽省农业委员会;二、
采购人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徽州大道***号
;三、
采购人联系电话:
****-********
;四、
采购项目名称:
安徽省种猪生产性能遗传评估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五、
拟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本次购买的服务主要包括组织*家省级生猪核心育种场建立数据报送系统;按照安徽省种猪生产性能测定技术规程要求,实施全群测定;规范测定和数据报送,完成全省种猪生产性能遗传评估工作,发布评估报告。;六、
采购预算金额:
** 万元;七、
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一)安徽省农业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安徽省种猪生产性能遗传评估中心)积极响应《全国生猪遗传改良计划(****-****)》的通知(农办牧〔****〕**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生猪生产稳定健康发展的意见》(皖政办秘〔****〕***号)和《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生猪遗传改良计划(****-****)的通知》(皖农办牧〔****〕**号)文件精神,建立了全省种猪生产性能测定数据库和遗传评估系统。
(二)安徽省种猪生产性能遗传评估中心(评估中心设在安徽省农业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于****年建成,已连续*年开展了全省种猪生产性能遗传评估工作和发布评估报告。选择安徽省农业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安徽省种猪生产性能遗传评估中心)作为供应商,可确保全省种猪生产性能遗传评估工作的延续性、稳定性和有效性。降低更换供应商带来的风险和复杂性等综合因素影响。
(三)目前安徽省种猪生产性能遗传评估中心正常开展种猪登记和遗传评估,发布遗传评估报告。每月发布*次省级生猪核心育种场测定结果,每年发布*次遗传评估报告,指导我省种猪育种企业进行选种选育,促进种猪生产水平的提高。
(四)安徽省农业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安徽省种猪生产性能遗传评估中心)有固定的专业团队支撑种猪生产性能遗传评估工作的连续开展。安徽省农业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安徽省种猪生产性能遗传评估中心)专职从事种猪生产性能测定和遗传评估工作人员**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博士*人,能够满足完成此项工作任务的技术人才需求。
;八、
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
安徽省农业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安徽省种猪生产性能遗传评估中心) ;九、
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
合肥市庐阳区农科南路**号;十、
专家论证意见(预算金额达***万元以上项目需提供,未达到***万元项目可不提供):
无;十一、
专家名单、工作单位、职称:
无;十二、公示期限:****-**-**至****-**-**;(注:必须为不少于*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公示期限从公示开始日期次日算起)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反映,同时抄送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地址:合肥市阜南西路***号;联系电话:****-********)。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