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关于安吉县上墅乡生态公墓灵存位制作及安装政府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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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安吉县上墅乡人民政府就《安吉县上墅乡生态公墓灵存位制作及安装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项目编号:JCCS****-*** 二、项目名称:安吉县上墅乡生态公墓灵存位制作及安装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磋商项目概况:序号名称数量规格型号技术要求预算(万元)*安吉县上墅乡生态公墓灵存位制作及安装一批 单穴***门,双穴***门,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万元注本项目预算为**.**万元,招标控制价为**.**万元,各供应商报价不得超控制价,否则投标无效。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企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查询结果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和分包。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下午:**:**-**:**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浙江省安吉县递铺镇胜利西路**号阳光大厦*楼)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元/本,售后不退。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按次序纵向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满足本公告中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报名表(格式见公告附件); *)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复印件一份;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各一份);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文件(税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交税费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前。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安吉县天荒坪南路**号商会大厦A座*楼开标室(天荒坪南路与穆王东路交叉口)。 九、磋商时间:****年**月**日上午**:**时整。 磋商地点:安吉县天荒坪南路**号商会大厦A座*楼开标室(天荒坪南路与穆王东路交叉口)。 十、本次采购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cn/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 十一、保证金: 本次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元。缴纳时间应于磋商截止时间前到账,可用银行汇款、网银汇款等方式,保证金缴入: 帐户名称:******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浙江省安吉县支行 帐 号:******************* 十二、竞争性磋商文件答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竞争性磋商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个工作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质疑和投诉:质疑和投诉需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规定,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中“下载专区”内下载,质疑时供应商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 十三、采购代理费用: 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十四、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所有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磋商时随带,供磋商小组审查。 十五、采购人、采购监管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安吉县上墅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汪似楠 联系电话:****-******* 传真:****-*******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安吉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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