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关于“开平市长沙街道八一村委会埒冲村美丽宜居乡村示范点建设工程(第一期)”采购编号:KPCG2018-158 修改及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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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供应商:一、将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六、供应商资格:(*)报价截止时间前连续半年*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初次报价响应文件提交证书复印件”。改为“将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报价截止时间前连续*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初次报价响应文件提交证书复印件”二、将原招标文件的“*.*报价供应商(承包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自查表、初审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编排顺序可参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包括但不限于其中所列表格、文件及证明资料。”的“自查表、”删掉。三、将原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提交正本一套(包括自查表、初审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副本三套(包括自查表、初审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报价信封一份,电子光盘一份。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注:副本内容可以为正本的复印件。)”的“自查表、”删掉。四、将原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中《商务条款响应表》、《技术条款响应表》应该按实质性条款(带“★”号条款)和非实质性条款(一般条款)分别填写,所有条款必须逐条响应。其中《技术条款响应表》中货物(或服务)的响应参数值必需为实际参数(投标人响应须按货物或服务实际数据填写,不能完全复制招标要求;响应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证明材料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的“、《技术条款响应表》和《技术条款响应表》中货物(或服务)的响应参数值必需为实际参数(投标人响应须按货物或服务实际数据填写,不能完全复制招标要求;响应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证明材料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删掉。五、原招标文件“附表*:技术、商务及价格分值分配”评分项目技术商务价格合计分值**分**分**分***分修改为:评分项目技术商务价格合计分值**分**分**分***分原招标文件“附表*:价格评审表”评分项目评分标准最后总报价最后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后报价) \u**D***修改为:“附表*:价格评审表”评分项目评分标准最后总报价最后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后报价) \u**D***六、原招标文件“*、报价函”中的*、自查表 *、初审文件 *、商务文件 *、技术文件 *、报价文件改为“*、初审文件 *、商务文件 *、技术文件 *、报价文件”。七、原招标文件“*、关于资格的声明函”的【参保时间须为报价截止时间前连续半年*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备查)修改为:【参保时间须为报价截止时间前连续*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备查)八、因投标人下载的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显示不全,现在重新上传本项目招标文件,重新上传的招标文件名称为:“开平市长沙街道八一村委会埒冲村美丽宜居乡村示范点建设工程(第一期)招标文件”,请以招标文件“开平市长沙街道八一村委会埒冲村美丽宜居乡村示范点建设工程(第一期)招标文件”为准。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九日附件: 开平市长沙街道八一村委会埒冲村美丽宜居乡村示范点建设工程(第一期)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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