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杭州市公安局临安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对执法记录仪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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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文件编号责任部门区财政局公开形式主动公开责任科室区财政局公开范围面向社会成文时间****-**-**公开时限长期公开点击次数发布时间begin****-**-** **:**:**end内容概述begin杭州市公安局临安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对执法记录仪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endbegin 公示简要说明:因工作需要,杭州市公安局临安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拟更新采购执法记录仪**台。目前,大队在用的执法记录仪及其数据采集工作站均为杭******生产并销售的产品,为使新置执法记录仪与现有数据采集工作站相兼容,杭州市公安局临安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拟向杭******单一来源采购执法记录仪。 一、 采购人名称: 杭州市公安局临安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 单一来源编号: singleSource**************** 三、 采购项目名称: 执法记录仪 四、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自行组织 五、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简要规格描述备注 六、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 申请理由: 因工作需要,杭州市公安局临安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拟更新采购执法记录仪**台。目前,大队在用的执法记录仪及其数据采集工作站均为杭******生产并销售的产品,为使新置执法记录仪与现有数据采集工作站相兼容,杭州市公安局临安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拟向杭******单一来源采购执法记录仪。 八、 拟定供应商: *、拟定供应商名称 杭****** *、拟定供应商地址 杭州 九、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专业人员职称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 十、 其它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其他事项 十一、 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 杭州市公安局临安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 沈妙雨 联系电话: *********** 传真: 地址: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 联系人: 钱志豪 监管部门电话: ****-******** 传真: ****-******** 地址: 临天路****号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