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甬土资告[2017]010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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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下列四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地块名称坐落位置土地用途出让面积(平方米)起始价(元/平方米)保证金(万元)规划指标要求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米)*市中医院南侧地块(HS**-**-**)海曙区新星地段西侧,东至规划道路、南至规划道路、西至双杨河沿河绿化、北至广安路科教用地*****楼面地价********.*—*.*按照《宁波市城市绿化条例》规定执行≤**%***鄞州区高桥镇秀丰村、蒲家村*号居住地块(剩余部分)海曙区高桥镇秀丰村,东至规划道路,南、西、北至地块已出让部分城镇住宅用地,适建多、高层住宅及其配套设施(可兼容小型商业设施)***楼面地价********.*—*.*≥**%≤**%****原朝阳新村地块海曙区火车南站地段,东临三市路、南至规划道路、西至规划公园广场用地、北至规划道路城镇住宅用地及配套*****楼面地价**********.*—*.*按照《宁波市城市绿化条例》规定执行≤**%***宁波市集士港中一片CX**-**-**b地块海曙区集士港镇,东至广蔺路,南至日葵路,西、北至碧莲路城镇住宅用地及配套*****楼面地价*********.*—*.*≥**%≤**%**(满足机场净空要求)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境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参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竞买条件见挂牌出让文件和规划控制文本,并以其为准。
三、挂牌出让文件领取:****年*月**日至*月**日(上午*:**—**:**,下午*:**—*:**)可到挂牌现场领取挂牌出让文件。地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F****号土地矿产交易窗口(宁穿路****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联系电话:****-********、********。
四、保证金交纳与资格申请:申请人应到出让文件指定的开户银行交纳竞买保证金,并按出让文件要求到挂牌现场提交书面申请资料,确认竞买资格,参加挂牌报价。资格申请时间****年*月**日至*月**日(工作时间)上午*:**—**:**,下午*:**—*:**,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年*月**日下午*:**(银行到帐时间)。
五、挂牌报价与现场竞价:申请人于****年*月**日至*月**日(工作时间)上午*:**—**:**,下午*:**—*:**和*月**日上午*:**—**:**进行报价。挂牌报价截止时,若仍有已报价的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价的,进入现场竞价程序,现场竞价*月**日下午*:**开始。
六、信息发布:中国土地市场网***.******.***,宁波市国土资源局网站***.******.***.cn及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cn。公告内容若有调整,将及时在上述网站发布,并以网站最新公告为准。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