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洛阳市公安局备勤用房建设工程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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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洛阳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后勤处委托,就洛阳市公安局备勤用房建设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公安局备勤用房建设工程
采购项目编号:洛公交易采购[****]***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复编号:洛购通[****]***号
三、主要成交标的简要说明:
本次采购共一个包。本工程建设地点在洛阳市洛龙区龙门分局院内。本工程为扩建建筑,原有建筑为一层办公用房,扩建建筑为一层备勤用房。建筑结构形式为砖混结构,耐火等级二级,建筑层数一层,共十间房,建筑面积***.**平方米,建筑高度*.***米,屋面防水等级为Ⅱ级;包含土建及水电、装修装饰等设计图纸全部工程。工期**日历天。
四、评审日期及地点:****年**月**日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三室
五、成交供应商名称及成交金额:
******,成交金额为: ******元,地址为:洛阳市西工区中州中路***号中州国际*-***。
六、采购小组名单:张严 李雪吟 王志刚 薛换平 王理明
七、采购单位名称:洛阳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后勤处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体育场路*号
联系人及电话:王先生 ****-********
八、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洛阳市王城大道***号
联系人及电话:许先生 ****-********
九、本公告已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将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发出电子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可网上登录交易平台后自行打印。该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加盖有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的电子签章,并附二维码标识。可通过扫描二维码以及通过我中心网站发布的政府采购结果公告,验证相关信息。
十、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