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福建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第十九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暨第十二届中国国际有机食品博览会展位费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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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受福建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第十九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暨第十二届中国国际有机食品博览会展位费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第十九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暨第十二届中国国际有机食品博览会展位费项目编号: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郑韶钦 刘颖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福建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鼓楼区冶山路**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汤宇青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福******代理机构联系人:郑韶钦 刘颖代理机构地址: ****-******** ******** 一、采购项目内容福建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对第十九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暨第十二届中国国际有机食品博览会展位费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公示如下:*、项目名称:第十九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暨第十二届中国国际有机食品博览会展位费*、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 博览会服务 * ******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经农业部批准,本次博览会在福建省厦门市举行,厦门市******是承担本次博览会招商、招展、安保、综合服务及组委会的相关具体筹办工作的唯一指定企业(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西路**号***室之二),******购买本项目服务。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依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厦门市******--厦门市思明区湖滨西路**号***室之二*、论证专家信息(工作单位、姓名、职称) 及专家 论证意见: 姓 名 工作单位 职称 林坚 福建省立医院 无 张小平 福建警察学院 无 陈孟嶙 福建省旅游宣传中心 无 *、公示期限(不少于*个工作日):****年**月**日至**** 年**月**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 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本项目采购人:汤宇青 地址:福建省鼓楼区冶山路**号 联系人姓名:汤宇青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福****** 项目联系人:郑韶钦 刘颖 联系电话:****-******** ******** 项目同级财政部门: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址:福州市中山路*号 联系人:郑湘茹 联系电话:****-********福建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