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揭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案审会议会务系统项目[异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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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揭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案审会议会务系统建设项目
三、采购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
四、开标(报价)时间:****年**月**日**时**分
五、废标(终止)事项、内容及原因
本询价小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询价文件及相关资料的要求对各报价文件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评审,其中深******和******交货完工期没有满足询价文件的要求;深******、************没有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家投标人均无法通过初步审查,******通过初步审查。
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第五十条第(三)款,终止本次询价采购活动。
六、废标(终止)时间:****年**月**日
七、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黄卓芬 联系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 :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陈增炫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
(三)采购人:揭阳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揭阳市东山区临江路
联系人:潘旭辉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
特此公告。
发布人: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