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关于灰埠工商分局、地税分局北侧40亩商住用地调整规划条件后开展公开竞价活动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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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于****年**月**日以公开拍卖的方式取得位于高安市灰埠集镇上的一宗**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规划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根据高安******的申请,****年*月*日高安市城乡规划建设部门对该宗地的出让规划条件进行了重新调整。原土地出让规划条件为:用地面积**亩,用地性质为商业、住宅用地,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调整方案考虑建设专业市场需要,规划两个功能区:一是居住区,用地面积**亩,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二是商业区,用地面积**亩,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调整后该用地综合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为:用地面积**亩,用地性质为商业、住宅用地,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其中:居住区用地面积**亩,商业区用地面积**亩。 通过调整,该宗地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和商住比例发生了变化,从而可能影响土地出让价格变化。为实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采取土地招拍挂的方式对该宗地重新组织竞价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该宗地重新竞价起始价为原土地拍卖成交价****万元,增幅价为**万元,竞价保证金为***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参加竞价。 *、本次竞价活动不设底价,采用增价填写报价单的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公示竞价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竞价须知。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竞价公示文件。 *、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价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价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年*月*日**时**分前确认其竞价资格。 *、本次竞价地点为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价活动时间为****年*月*日**时。 *、本次竞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竞买。 *、若无其他单位和个人愿意受让该宗土地或通过竞价后仍由高安******受让的,我局将与高安******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 特此公示 高安市国土资源局 二*一二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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