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辉县市城市公共交通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论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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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县市城市公共交通服务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辉县市城市公共交通服务项目
二、项目情况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万元。
拟采购内容:纯电动公交车**辆,商务汽油客车*辆。
三、拟采购的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
四、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
*.纯电动车具有节能环保零排放的特点,使用过程中节约了能源且不污染环境,符合目前县里大气污染整治的大方针;
*.采购纯电动车可享受新能源国家补贴款,我省对省内品牌车辆也有一定扶持政策,******是目前省内唯一一家可享受新能源国家补贴的纯电动车供应企业,同时还可以另外享受河南省建设充电站专项资金补贴,有利于节约财政资金;
*.******是国内最大的纯电动车制造企业,年产各类客车*万多台,连续**年在销量、销额均居全国第一,在新能源市场占有率也是第一。在河南省内客车市场占有率达到**%以上,新能源市场更是达到**%以上,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有保障;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意见》豫政【****】*号文件第**条“政府招标采购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省内产品。公交车辆、农机补贴、物资储备等原则上使用我省产品”;
*.目前国内客车市场规范性和标准化程度不高,各类品牌质量参差不齐,而且产品专利和知识产权保护不足,对于纯电动产品的关键部件如:电池品牌、能量密度、充电倍率、以及驱动电机和整车控制系统的防水防火等级都不尽相同,直接导致车辆后期运营当中的稳定性和安全性无法保证;
*.本项目在****年年底必须完成本项目。因时间紧、任务重,且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故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五、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征求意见公示期:****年**月**日-****年**月**日
六、公示发布媒体:
本公示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人及电话:
采 购 人:******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地 址:河南省新乡市辉县市清晖路与共城大道交汇处
代理机构:******
联 系 人:裴女士 联系电话:***********
地 址:新乡市互联网大厦**楼****室
潜在供应商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以上内容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形式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并同时抄送辉县市交通局和辉县市财政局。
附: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及签到表
****年**月**日[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