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焦作焦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公车评估服务项目的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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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公共******受焦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就焦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车评估服务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磋商,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焦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车评估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焦公管办采购[****]-***号
三、成交标的的简要说明:为焦作市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取消车辆进行鉴定评估及相关服务,评估车辆具体数量无法确定,评估每辆车单价为***元/辆,按具体实际拍卖成交的车辆(报废车辆视同成交车辆)据实结算。(详见附件)
四、成交供应商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焦作市安******
成交供应商地址: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中原南路安驰二手车院内
成交金额:评估每辆车单价人民币¥***.** 元(大写:叁佰捌拾陆元整)
成交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缴纳成交服务费人民币*,***.**元(大写:贰仟元整),须以刷卡或转账的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五、评审专家名单:武学东、张小永、周立明
六、无效投标原因序号无效供应商名称无效投标原因无效投标依据*焦作******响应文件中未附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复印件装订于响应性文件正、副本内。
七、成交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本次采购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焦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焦作市会务中心***房间
*、采购代理机构:焦作市公共******
联系人:曹女士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焦作市人民路***号阳光大厦B座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以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的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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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公共******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