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固始县2018年第一批补充耕地配套设施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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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固始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的委托,就固始县****年第一批补充耕地配套设施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固始县****年第一批补充耕地配套设施目
项目编号:GCGZ-****-***
二、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年**月**日
评标地点: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第二评标室
三、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根据投标人最终得分,按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结果如下:
第一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标金额:*******.**元
投标工期:**日历天 投标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胡昭晖 注册编号:豫************
第二中标候选人:****** 中标金额:*******.**元
投标工期:**日历天 投标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张良勇 注册编号:豫************
第三中标候选人:固始县****** 中标金额:*******.**元
投标工期:**日历天 投标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王晖 注册编号:豫************
第二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标金额:*******.**元
投标工期:**日历天 投标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白玉柱 注册编号:豫************
第二中标候选人:****** 中标金额:*******.**元
投标工期:**日历天 投标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杨华伟 注册编号:豫************
第三中标候选人:****** 中标金额:*******.**元
投标工期:**日历天 投标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朱耀刚 注册编号:豫************
第三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 中标金额:*******.**元
投标工期:**日历天 投标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江英 注册编号:豫************
第二中标候选人:****** 中标金额:*******.**元
投标工期:**日历天 投标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张良勇 注册编号:豫************
第三中标候选人:****** 中标金额:*******.**元
投标工期:**日历天 投标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马红波 注册编号:豫************
第四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标金额:*******.**元
投标工期:**日历天 投标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杨靖 注册编号:豫************
第二中标候选人:****** 中标金额:*******.**元
投标工期:**日历天 投标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胡昭晖 注册编号:豫************
第三中标候选人:****** 中标金额:*******.**元
投标工期:**日历天 投标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张良勇 注册编号:豫************
第五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 中标金额:*******.**元
投标工期:**日历天 投标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李金超 注册编号:豫************
第二中标候选人:****** 中标金额:*******.**元
投标工期:**日历天 投标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杨华伟 注册编号:豫************
第三中标候选人:****** 中标金额:*******.**元
投标工期:**日历天 投标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付艳涛 注册编号:豫************
第六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标金额:******.**元
投标工期:**日历天 投标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张良勇 注册编号:豫************
第二中标候选人:****** 中标金额:******.**元
投标工期:**日历天 投标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胡昭晖 注册编号:豫************
第三中标候选人:****** 中标金额:******.**元
投标工期:**日历天 投标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王亚坤 注册编号:豫************
四、发布媒体
本评标结果公告公布时间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固始县)》上发布。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固始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地址:信阳市固始县蓼城大道成功大道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招标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普惠路**号升龙广场*号楼B座****室
联系人:韩女士
电话:****-********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