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8年度洛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体检服务采购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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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托,就****年度洛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体检服务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年度洛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体检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洛政采代[****]***-*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政采代[****]***号
三、中标项目简要说明:
本项目为****年度洛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体检服务采购项目,体检人员共计****人,体检项目主要以常规性检查和心脑血管检查为主。
工期(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日历天数)。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五、评标日期及地点:
日期:****年**月**日*时**分
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评标二室
六、评标委员会名单:王建刚、秦彩霞、李淑珍、王健智、刘辉。
七、入围单位名称和地址:
名称:洛阳雄鹰******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泉舜***写字楼东侧裙楼*层
名称:洛阳美******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号香榭里阳光*幢***号
名称:******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政和路**号天元在水一方*幢*-*层
名称:洛阳西工康多综合门诊部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中州中路***号一幢第三层***室、第*层
八、中标金额:每人捌佰元整(¥***.**/人)。
九、公告媒体:(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十、公告期:****年**月**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十一、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二、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元,由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本代理机构支付,中标人无需支付。
十四、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 称: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洛阳市开元大道***号
联系人:申女士
电 话:****-********
十五、采购代理机构(总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工号)及电话:
名 称:******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大曌国际*号楼*单元****室
联系人:张先生 (工号:Lyszfcg****) 李女士(工号:Lyszfcg****)
电 话:****-******** ********
邮 箱:******
十六、附: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年度洛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体检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文件[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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