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三门峡陕州区公安局视图解析中心及人脸识别系统建设项目(二期)-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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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受“三门峡市陕州区公安局”的委托,就“陕州区公安局视图解析中心及人脸识别系统建设项目(二期)”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招标相关法规和本项目竞争性谈文件的评标标准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陕州区公安局视图解析中心及人脸识别系统建设项目(二期)
招标编号:SDCTP-****-***
二、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年**月**日
评标地点:三门峡市陕州区招投标中心评标室
评标委员:辛歌霞、张玉晖、卢昊
三、发布媒体:
《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四、评审结果: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评标结果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
中标金额:肆拾伍万捌仟元整
(¥******元)
项目负责人:李双娥
************、******最终谈判报价高于[采购控制价×(*-D)],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谈判小组不推荐其为成交候选人。
五、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情况
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号)规定的货物采购、收费标准,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缴纳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金额:****元。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三门峡市陕州区公安局
地址:陕州区陕州大道中段
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
地址:陕州区新华书店办公楼***室
联系人(电话):
孙女士 ***********邮箱:******
本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内或公告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接受质疑函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未中标的投标人请******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以下信息请勿删除:
点击下方企业名称查看中标候选企业的基本信息第一标段:******;******;******;河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