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象山县畜牧兽医总站沼液异地配送利用项目的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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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畜牧兽医总站沼液异地配送利用项目的采购公告 公告次数:* 发布日期:****-**-** 象山******就象山县畜牧兽医总站沼液异地配送利用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 XSYXCG-****-** 二、项目概况: *、项目内容:象山县域内的部分畜禽养殖场生产的沼液配送及异地配送服务并指导农户利用沼液。服务区域内的畜禽养殖场生产的沼液基地目前约有**个;沼液消纳地由投标人自行寻找并与消纳利用地的农户签订沼液消纳利用合同或协议 *、数量:配送利用沼液*万吨/年 *、服务期限:****年*月*日-****年**月**日(一年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双方协商一致,可再续订合同*年,合同一年一签) *、配送单价:**元/吨 (本次采购数量及配送单价参照****年文件,具体配送数量及配送单价根据市级最新文件执行。) 三、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万元/年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条的规定,且未列入"信用中国***.******.***.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在禁止参加采购期限的供应商;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为: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沼气、沼液类经营范围的企业; ②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标书发售日期: 自公告刊登日起至****年**月**日止(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年**月**日至****年**月**日。 六、标书售价、地点及方式: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投标人持单位介绍信至象山******(象山县丹西街道象山港路***号)购买纸质招标文件, 购买时应出示的资料:投标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七、投标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 八、投标地点: 象山县象山港路***号四楼。 九、开标时间: ****年**月**日**时**分 十、开标地点: 象山县象山港路***号四楼。 十一、公告期限: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十二、其他事项: 七、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八、投标地点:象山县象山港路***号四楼。 九、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十、开标地点:象山县象山港路***号四楼。 十一、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温馨提示:投标之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上注册,否则不进行中标公示并拒绝签发中标通知书。 十二、其他事项: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于****年**月**日**时**分之前交纳并到账(否则以无效标处理)。 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 款 人: 象山****** 开户银行:******象山新丰支行 银行账号:*****************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银行转账时间和到账时间。 采购人:象山县畜牧兽医总站 地 址:丹西街道象山丰饶路*号 联系人:朱海行 ****-******** 采购机构:象山****** 联系人:黄卢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象山县象山港路***号 公开阅览标书:**.**象山县畜牧兽医总站沼液异地配送利用项目招标文件(*)_**************.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