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新郑市环境保护局机动车遥感监测设备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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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受新郑市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就新郑市环境保护局机动车遥感监测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了开、评标,现就本次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采购编号:新财购-****—***号
*、项目名称:新郑市环境保护局机动车遥感监测设备项目
*、评标信息:
(*)公告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开、评标时间:****年**月**日*:**整
(*)评标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评标室
(*)定标日期:****年**月**日
(*)定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人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元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满足需方使用要求
供 货 期: **日历天
中标单位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北三环路**号瀚海北金商业中心A座*****号
*、评标委员会人员名单:王永彬、程晓军、赵增贵、秦国勤、王栋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新郑市环境保护局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地 址:新郑市人民路中段
代理机构:河南省******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汇处绿地新都会*号楼A座**楼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考原国家计委价格[****]****号文和发改办价格[****]***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元。
中标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法定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新郑市环境保护局 河南省****** ****年**月**日[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