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关于2018年广东省空气质量监测站点日常运转项目之广东省空气质量评价监测网络运维现场检查、网络检查和绩效初核项目(项目编号:0835-180Z22408531)的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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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年**月**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年广东省空气质量监测站点日常运转项目之广东省空气质量评价监测网络运维现场检查、网络检查和绩效初核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因招标需求的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一、*.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十、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增加采购人联系邮箱:******。 *.删除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项目内容/包*用户需求书”第*.*项(第**页)的星号。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项目内容/包*用户需求书/表* 包一服务站点清单之粤港澳网络城市站”(第*页)列表中的序号* 城市“江门市”改为“肇庆市”。 *.原招标文件“附件三:技术评分表/包*技术评分表”(第**页)列表中的第**项的评审标准,将“配备的专业技术人员数量满足要求的得*分”修改为:“配备的专业技术人员数量满足要求(至少*人,其中*人负责运维现场检查,*人负责数据复核、绩效初核)的得*分”。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项目内容/包*用户需求书”第*.*项(第**页)的星号删除。并将该项内容修改为:“*.* 投标人在广东省设置不少于*个区域办事处,保证每*个站点至少配备*个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检查工作;投标人在广东省至少配备*辆专用车辆。运维检查单位应以区域办事处为单位配备必要的检查设备,保证单个区域办事处服务范围内,至少有*个质保实验室,负责对检查设备开展量值溯源与传递;质保实验室至少配备*套标准气体、零气发生器、动态校准仪、臭氧校准仪、标准温湿度计、标准气压计、标准流量计、颗粒物手工采样器、GPS、质控比对用监测仪器(监测项目涵盖SO*、NO*(NOX、NO)、CO、O*、PM**、PM*.*六项指标)、运维检查所需的工具和管线等。本条如暂不符合的,可提供承诺函,承诺在中标后*个月内完成建设。” *.原招标文件“附件三:技术评分表/包*技术评分表”(第**页)第*项的评分范围,将“配备质量保证实验室数量大于等于*个的得*分,未配置质量保证实验室的不得分。”修改为:“配备质量保证实验室数量大于*个以上为优,得*分;配备*个质量保证实验室,满足用户要求为良,得*分;未配置质量保证实验室的不得分。” 原招标文件内容涉及上述内容的,均做出相应调整,其他内容(包括投标截止、开标、评标时间)不变。已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书面(传真)确认已获悉本澄清公告,不论投标人是否书面确认,本澄清公告一经指定媒体发出,视为有效送达。特此通知。其他内容不变。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黄先生,杨小姐联系电话:***-********-***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王小姐 联系电话:***-********(二)采购代理机构 :******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号华盛大厦北塔**楼****房联系人:黄先生、杨小姐联系电话:***-********-***传真:***-********邮编:******(三)采购人: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磨碟沙大街**号(临)联系人:王小姐联系电话:***-********传真:***-********邮编:******特此公告。 发布人:******发布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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