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郑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购买执法记录仪及所属设备运维保障服务项目的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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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郑州市公安局委托,******就郑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购买执法记录仪及所属设备运维保障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郑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购买执法记录仪及所属设备运维保障服务项目
ZDZB-****-***
二、谈判公告媒体及日期:****年**月**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公布
三、谈判信息:
谈判日期:****年**月**日
谈判地点:郑州市公安局东院一楼会议室
谈判小组成员:张宏安 王玫 阴爽
四、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宏明路国际城小区*号楼*单元***号
项目成交金额:肆拾玖万圆整(¥******.**)
服务要求:所有“维保清单”内的设备维保期为*年,维保期内因设备故障或相关调试、升级和功能扩展对接等行为所产生的人工费、交通费、需更换的硬件(配件)************还提供原厂驻场维护工程师不限次维护服务、不限次电话支持服务、不限次电子邮件支持服务、不限次远程支持服务、不少于*次的全区域定期巡检服务,以全面保障设备和系统的正常运行。
五、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市公安局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二七路***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赵女士
电话:****-******** ******** 传真:********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路***号黄河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F楼
*******楼***室
邮政编码:******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请未中标供应商联系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联系电话:****-********)。
附件:[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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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