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潜江潜江市郑豹堂屠宰加工厂 年屠宰15.5万头生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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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号文)有关规定,对潜江市郑豹堂屠宰加工厂年屠宰**.*万头生猪项目的有关信息公开如下:一、项目名称和工程概要 项目名称:年屠宰**.*万头生猪项目建设单位:潜江市郑豹堂屠宰加工厂建设性质:新建建设地点:潜江市张金镇甩桥闸原兽医站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万元,项目新征地*****.*m*,新建生产车间****m*,检疫车间***m*,猪舍****m*,冷库***m*,配套建设待宰间,配电房,道路等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主要从事生猪屠宰与处理,预计年屠宰量**.*万头。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依次开展工作:*、对项目的初步设计报告及其他现有资料进行收集、了解,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踏勘。*、进行工程分析,确定污染因子,对建设地区周边的环境现状进行调查,组织开展监测与评价。*、进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三、征询公众意见事项*、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后,查阅报告书简本,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四、公众意见及反馈方式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自己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也可将书面意见提交负责该建设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该网络公示有效期为**个工作日。五、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单位名称:潜江市郑豹堂屠宰加工厂联系电话:***********联系人:林总通讯地址:潜江市张金镇甩桥闸原兽医站六、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单位名称:南******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刘先生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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