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灵宝市环境保护局乡镇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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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灵宝市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就灵宝市环境保护局乡镇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项目的中标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灵宝市环境保护局乡镇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灵财招标采购【****】***号; 灵公资采【****】***号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体: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建设招标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四、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开标地点: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评标委员会名单:付君芳、李苏宏、姬志宏、张立斌、张芳芝
五、中标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元
六、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情况
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号)、(国发改办价格(****)***号)招标代理收费规定的货物采购收费标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七、联系事项:
招 标 人:灵宝市环境保护局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 话:***********
监督机构:灵宝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百花路交叉口泰隆大厦**层
分公司地址:灵宝市开元大道怡馨年华小区西门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各供应商对以上结果公告如有异议,请于本结果公示公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询价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一并递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