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庆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大庆市公安局普通车辆安全技术性能检验鉴定采购质疑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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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答复 DZC********项目各供应商: 采购单位对DZC********大庆市公安局普通车辆安全技术性能检验鉴定采购项目供应商提出的质疑进行了答复,具体答复如下: *、关于供应商应提供整体技术检验仪器设备的质疑。(*、事故车辆检验过程中,检验场地应为固定的事故车辆存放地点,检验过程中应保证检材的原始性和完整性,检验对象为事故车辆,车辆在事故中易形成车辆某一部件、某一系统或者整体性损坏,整体检验设备不具备可移动性,在检验过程中无法保证检材的完整性及原始性。整体检验设备无法对损坏的事故车辆单一部件或者某一系统进行测量、分析,无法判断该部件或系统的基本技术状况对整车安全性能所造成的影响,故整体检验设备不适用于事故车辆的司法鉴定检验。根据黑龙江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项” 以上要求与本次鉴定服务合同履行无关,不能作为评审因素。) 采购单位答复如下:车辆安全性能鉴定即依据国家或行业标准对车辆行驶系、转向系、制动系、传动系及灯光、照明装置性能进行鉴定,而整体检验设备是保障国家对机动车安全性能年检制度必备设备,其主要功能就是对车辆进行安全性能检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均未规定事故车辆鉴定过程不得离开停放场所,且必要时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利用事故车辆进行侦查实验,鉴定机构具备整体检验设备可有效提升工作效率,故项评分标准并无不合理之处。 *、关于专业车辆维修拆解厂家。(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一章第二条: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司法鉴定程序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的方式、步骤以及相关规则的总称。汽车维修类资质与司法鉴定活动不相关,为确保事故车辆的原始性及完整性,事故车辆应与汽车维修厂家保护性隔离,作为不具备鉴定资质的汽车维修人员,不得参与本项司法检验鉴定活动。 事故车辆作为本项鉴定中的检材,安全性能技术鉴定过程中,对检材有着特殊要求,检材的保存是否妥当将直接影响到最终的鉴定,事故车辆应由固定的停车场存放,检验过程也应在该场地内完成,无论是将事故车辆作为检材转移至固定检验设备处或是汽车修配厂的过程中,检材中的重要物证已存在被破坏或者灭失风险,如有上诉行为其将严重影响鉴定结论,无法作为重要证据使用,且会造成无法对事故车辆进行二次鉴定的结果。全省乃至全国的鉴定机构对车辆安全技术性能鉴定服务都不会把事故车辆拖离涉案物品管理场地(事故车辆停车场)进行检验鉴定工作。 根据黑龙江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项” 供应商办公场所面积与本次鉴定服务合同履行无关,不能作为评审因素。) 采购单位答复如下:事故车辆的安全性能鉴定中车辆的制动性能鉴定项目是交警部门委托检测的必检项目,而事故车辆的制动性能鉴定需要对事故车辆进行轮胎、钢圈及制动系的分离检测,鉴定机构若不具备专业拆解人员、专业拆解设备将严重影响工作效率,且此项要求具备专业资质,况且拆解人员及设备均可配合鉴定人进场作业提高效率,而非将车辆移动至指定修理厂进行拆解。 *、投标供应商办公场所面积在***㎡以上的得**分;***㎡以上的得**分;***㎡以上***㎡以下的得*分;***㎡以下的得*分。(**** 年*月*日大庆市公安局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招标采购中设定“投标供应商办公场所面积在***㎡以上的得**分;***㎡以上***㎡以下的得*分;***㎡以下的得*分。[该办公场所属于供应商自有的房屋需提供该房屋产权证原件或有效的产权权属证明材料原件;该办公场所属供应商租赁的,需提供租赁合同原件及产权证复印件(有效的产权权属证明材料复印件),要求租赁期不小于为本项目服务的合同期。将上述原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计分。”本次鉴定服务招标,复杂性、技术性、专业性、业务量等各个方面均比上次招标简单,招标时间相隔较短,条件却变得如此刻意提高。] 采购单位答复如下:按照司法鉴定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司法鉴定机构应设有受案室、鉴定室、档案室、案件讨论室、试验室等功能区域,办公场所面积大小是衡量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及鉴定能力的指标之一,鉴定机构人员多、功能区域齐全、设备充足是保障鉴定高质高效的有利因素,因此对办公场所面积提出相应要求是合理的。 *、关于投标供应商提供****-****年任意年度鉴定案件数量(**** 年*月*日大庆市公安局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招标采购中设定:“投标供应商近三年内任意年度鉴定案件数量****以下得*分;年度鉴定案件数量****及以上****以下得**分;****及以上得**分,本项目最高得分**分。以加盖公章的司法鉴定委托书电子版或委托单位支付证明计分。”本次鉴定服务招标,复杂性、专业性、技术性、业务量等各个方面均比上次招标简单,招标时间相隔较短,条件却变得如此刻意提高。) 采购单位答复如下:根据近*年我局对车辆安全技术性能鉴定项目的需求,每年在****台次左右,因此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年任意年度鉴定案件数量的证据,以证明投标供应商的服务能力,以便我采购方择优选择,此项要求无不合理之处。 *、未要求司法鉴定无投诉证明(“由市级及以上司法部门开具的司法鉴定无投诉证明。”等明显能体现服务质量的条款却未作为评审因素,是否有失本次招标要求的高标准、高质量服务的意义。招标文件设置与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采用此类招标方式的初衷严重相悖,且问题事项分值巨大,明显是针对某一鉴定机构特殊设定,******高分、高价中标的目的。)。 采购单位答复如下:因考虑到鉴定机构开展鉴定业务未规定仅在注册地范围内从业,而异地从业的鉴定机构有无投诉所在地司法部门无法及时全面掌握,更无义务出具相关证明,故仅由鉴定机构所在地司法部门出具无投诉证明,证明效力不强。且该证明为非正式行政审批事项,采购单位及现场开标过程中无法核实,故此次招标未采纳此项评分标准。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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