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关于赤峰市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红山区南新街办事处南新街居委会哈达街二段房屋租赁公告的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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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赤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赤峰市城市******委托在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产权交易”栏目上发布了红山区南新街办事处南新街居委会哈达街二段房屋租赁项目(产权交易项目编号:****CQ***)的公告,因出租方对房屋租赁合同提出新的要求,现对公告部分中的房屋租赁合同内容作如下补充:
*、第七条:装修改造增添第(四)条
(四)乙方必须对所经营的商品及设施设备进行财产保险,租赁期内,因暖气、自来水等设施漏水及被盗丢失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义务中的第(三)条
(三)乙方负责合同履行期内房屋日常维护管理、安全、消防、门前三包等事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物业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取暖费以外其余各项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号区域取暖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