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关于广西区外耗材经营企业报名配送商需补充递交材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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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服务 中心关于****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 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广西区外 配送商报名需补充递交材料的通知 各配送商: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为缩短****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配送商核批时间,请参加****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配送商报名的广西区外配送商(包括已递交配送商报名材料,尚未公布合格配送商名单的广西区外配送商)按以下要求准备并发送相关材料: 一、“四证” (一)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正本扫描件) (二)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扫描件) (三)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扫描件) (四)企业税务登记证(正本扫描件) 二、人员证明材料: 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手机号码。 质量负责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原件的扫描件、简历的扫描件,手机号码。 三、制度:与经营有关的质量管理制度 四、经营情况的证明:公司所在地地级市食药监局出具的无违法经营行为的盖有地级市食药监局印章的相关证明(新开办三个月以内的企业除外)。 五、区外配送商特别是区外体外诊断试剂经营企业)储存、运输保障的详细说明及有关的证明文件。 六、以上材料的真实性的保证声明(需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七、材料递交要求 请各配送商将材料按以上顺序排列,扫描并制作成PDF格式,发至广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处,邮件中注明企业联系人电话。(邮件标题请设为:配送商+企业名称)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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