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庆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大庆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挖掘机及装载机采购项目质疑答复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大庆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挖掘机及装载机采购项目质疑答复 DZC********各项目供应商: DZC********大庆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挖掘机及装载机采购项目质疑答复如下: 供应商问题: 我单位营业执照是机械设备销售经营范围,经与工商部门核实挖掘机、装载机属于机械设备类,机械设备包含:环卫机械设备、装载机、挖掘机、工程机械,请采购单位可否将经营范围给予变更。 采购单位答复: 我单位要求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环卫机械设备制造、销售或装载机、挖掘机、工程机械等机械制造和销售,并未只限定于环卫机械设备制造、销售或装载机、挖掘机、工程机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三项规定供应商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考虑到本次项目的实际需求,且机械设备类包括了环卫机械设备、装载机、挖掘机、工程机械,因此,如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含有“机械设备”,我单位予以认可。 注:本项目开标时间不变。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