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炎陵县垄溪乡、策源乡污水处理一体化仪表设备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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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陵县垄溪乡、策源乡污水处理一体化仪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受炎陵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委托,对炎陵县垄溪乡、策源乡污水处理一体化仪表设备采购项目(株炎财采计[****]******、委托代理编号:GDHC-YL-****-****)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采购项目名称:炎陵县垄溪乡、策源乡污水处理一体化仪表设备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株炎财采计[****]******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GDHC-YL-****-****
*、采购项目预算:***.****万元(最高限价)包号设备名称数量单位单价总价*污水处理一体化仪表设备*套*******元*******元*、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
(*)、数 量:*套
(*)、产品用途及简要技术要求:
*.*用途:炎陵县垄溪乡、策源乡
*.*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预计安装四组智能一体化污水处理站设备(每组规模***吨/天),以及相关配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①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该投标人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纳税费的证明;
②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社保登记证或者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须经社保机构盖章生效)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中小企业声明函(仅中、小、微企业提供);
(*)****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每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处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及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元,售后不退。
*、招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受。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其他事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如对质疑答复有异议,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采购人名称:炎陵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谭一鸣
电 话:****-********
地 址:炎陵县西路**号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炎陵县霞阳路坎坪村路樟树下(鑫海天酒店小巷进***米)
联系人:谭丽平
电 话:****-********
监管部门:炎陵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本公告期限:自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