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泉州市沉洲路58号俊伟写字楼二号楼二楼安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安溪县城南建安、路英、南坪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服务类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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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泉州市沉洲路**号俊伟写字楼二号楼二楼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安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安溪县城南建安、路英、南坪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服务类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安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安溪县城南建安、路英、南坪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编号:[******]FJLQ[DY]*******-*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林小姐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泉州市沉洲路**号俊伟写字楼二号楼二楼采购单位地址:***********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谢燕玲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小姐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市沉洲路**号俊伟写字楼二号楼二楼 一、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福建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具有甲级城市规划设计资质,是福建省住建厅直属事业单位,属于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福建省内同时具备以上条件的单位仅该设计院。目前该设计院已完成《安溪县德苑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安溪县城南建安、路英、南坪片区拟参照安溪县德苑片区进行控制性详细规划。福建省城乡规划设计院拥有安溪县德苑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知识产权,已针对安溪县城南建安、路英、南坪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展开前期调研、咨询工作,并形成初步方案。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本项目属于公共服务项目,若由新的机构组织实施,需重新对安溪县德苑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数据进行研究和了解,对原有数据内容和结构进行重新分析,还涉及到部分涉密数据的保存与处理,为了保证安溪县城南建安、路英、南坪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延续性、持续性及完整性,以及涉及规划内容的保密性,因此本项目拟作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福建省城乡规划设计院组织实施 三、开标时间:****年**月**日 **:**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福建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福州市苍山区金山街道亭洲路*号 五、其它补充事宜 六、预算金额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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