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中共伊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_市纪委监委留置场所和办案区补充办案设备单一来源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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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伊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_市纪委监委留置场所和办案区补充办案设备单一来源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中共伊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_市纪委监委留置场所和办案区补充办案设备单一来源采购活动于****年**月**日已完成。为体现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现将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采购人:中共伊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案设备联系人:谭颖 联系电话:******* 采购项目名称: 中共伊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_市纪委监委留置场所和办案区补充办案设备 项目编号:YCC[****]**** 计划金额: ***,***.**元 采购内容:市纪委监委留置场所和办案区补充办案设备 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天内完成供货并具备验收条件。 成交金额:人民币贰拾玖万柒仟整(小写:***,***.**元) 采购代理机构: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伊春市伊春区林都大街**号) 联系人:李 恒 联系电话:****-******* 成交供应商:******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号) 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谭颖、 李恒 此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与此项目存有利害关系的供应商对上述采购结果存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满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或采购人反映(逾期不予受理)。质疑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署明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反映的情况和内容应真实可靠,并提供相应证据。对恶意质疑造成不良影响的企业或个人将由有关部门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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