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兰州中共永昌县委组织部“大组工网”机房建设工程项目中标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华春建设******受中国共产党永昌县委员会组织部委托对中国共产党永昌县委员会组织部“大组工网”机房建设工程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询价采购小组于****年**月**日确定成交供应商,现将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文件编号: JCZC****DY-** 二、采购预算金额:**万元 三、成交结果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投标总价(元) 分项报价 交货期 产品(设备)费用(元) 安装、验收费用(元) 其它费用(元) * 综合布线 *****.** *****.** 包含在设备单价中 无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日历日 * 信息机房改造 ******.** ******.** *****.** 无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日历日 * 终端及防火墙 ******.** ******.** 包含在设备单价中 无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日历日 * 涉密信息系统测评费 *****.** 无 无 无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日历日 * 系统集成费 *****.** 无 无 无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日历日 合计报价(小写) ******.**元 合计报价(大写) 肆拾陆万叁仟零捌拾壹元整 四、采购公告日期:****年**月*日 五、成交日期:****年**月**日 六、成交供应商名称:******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高新飞雁街***号*号楼**层 成交金额:肆拾伍万元整(小写:******.**元)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由采购人负责受理和答复。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认定。上述期限后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八、询价小组成员名单:许国彬 陈征 李俊才 九、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地址 采购人:中国共产党永昌县委员会组织部 地 址:永昌县城关镇西大街*号 联系人:孙富斌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 地址:金昌市天庆家园*号商住楼二单元***室 联系人:段春变 联系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