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2018年城区道路有机更新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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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城区道路有机更新工程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标段编号的****年城区道路有机更新工程工程已由安发改投(****)***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安吉县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经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核准,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最高有效报价
最高有效报价为最高限价(审核预算价)乘以(*-最高有效报价修正系数),该系数范围为*%、*%、*%,开标前抽取确定。本工程审核预算价为人民币壹仟玖佰肆拾壹万捌仟伍佰肆拾贰元整(小写:¥********元)。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地点:安吉县石佛路,石佛东路,玉华路。
项目规模:
包含石佛路(祥和路—递铺路北段)位于安吉县昌硕街道,西起祥和路,东至递铺路北段,全长约***米石佛东路(石佛桥—天目北路)位于安吉县昌硕街道,西起石佛桥,东至天目北路,全长约***米玉华路(灵芝路—石佛路)位于安吉县昌硕街道,南起灵芝路,北至石佛路,全长约***米等市政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日历天。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
项目负责人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
注:*、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必须为已经审核入库的安吉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成员;
*、本工程拒绝接受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拒绝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在安吉县内投标的投标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本项目拒绝企业法人或实际控制人被相关部门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企业参与投标。
*.本项目拒绝投标人及其相关人员在工程建设招标活动中出现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为,或在标后履约中出现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或发生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较大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无有效期的按一年计)的参与本项投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投标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
(*)投标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首日*时至末日**时;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含图纸)获取:报名完成后在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自行下载;
招标文件(含图纸)价格:免费。
*.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陆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投标文件递交模块上传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同时提供纸质标书和非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光盘(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即同一投标人的CA电子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电子光盘三者水印码必须一致以证明其一致性),并且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列的地点递交密封包装的纸质标书和非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纸质标书和光盘应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本项目开标投标人必须派其法定代表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单位CA锁(供开标现场解密其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注册建造师持有效身份证原件、注册建造师有效证书、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出席,地点浙江省安吉县天荒坪南路**号商会大厦A座*楼开标室(天荒坪南路与穆皇东路交叉口)。如无法出示以上原件其投标将被拒绝。
注:若需另行拟派委托代理人出场,授权代理人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社保缴费凭证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以*个月内任意一月社保缴费为准。
各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办理投标保证金相关手续(必须按操作流程关联项目)。
未按上述要求递交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浙江省招投标网上发布。
*.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 ***********
联系人:李先生
业主联系方式:陈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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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