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东关于“雷山县丹江小城镇城南片区路灯亮化工程建设项目”的澄清通知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关于“雷山县丹江小城镇城南片区路灯亮化工程建设项目”的 澄清通知 各投标单位: 关于“雷山县丹江小城镇城南片区路灯亮化工程建设项目”,对招标文件进行以下澄清: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工程量清单单价子目评标办法:附件B 无效标条件内容中增加一项“B*.**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将工地扬尘治理措施及费用项目清单单独列出的”; *、原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格式中:“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单列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不低于投标总价(不含设备费)的 %(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并在 年 月 日或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本工程招标范围工作内容的施工, 天(日历日)内竣工,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我方同意本投标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修改为“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单列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不低于投标总价(不含设备费)的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含工地扬尘*.*%]),并在 年 月 日或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本工程招标范围工作内容的施工, 天(日历日)内竣工,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我方同意本投标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现将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年**月**日*时**分,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及投标有效期相应顺延(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投标有效期:**日[****年**月**日至****年*月 *日])。 雷山县市政管理局 ****年**月**日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