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上海城建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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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信息公告*项目名称 挂牌价格 面积 挂牌时间 上海城建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号***、***室房地产) ***.****万元 ***室:**.**㎡ ***室:**.**㎡ 共计:**.**㎡ ****年**月**日-****年**月**日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信息 转让方名称 上海城建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标的名称 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号***、***室房地产 所在地 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号财智大厦 权属证号 ***室: 粤房地权证穗字第**********号 ***室: 粤房地权证穗字第**********号 规划用途 商业 目前用途 商业 使用期限 使用年限**年,从****年*月*日起 标的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因本标的为国有资产,其转让过程中较其他转让方式有所不同,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整个转让过程不少于***天。 *、受让方如需看房请先来电预约。 现场看房咨询联系人:陈小姐 *********** *、标的房产***、***室权证编号、面积、评估价和挂牌底价如下: ***室: 权证编号:粤房地权证穗字第**********号 面积:**.**㎡ 评估价: **.****万元 挂牌底价:**.****万元 ***室: 权证编号:粤房地权证穗字第**********号 面积:**.**㎡ 评估价: ***.****万元 挂牌底价:***.****万元 *、此次整体挂牌底价为人民币***.****万元,若整体挂牌成交价格高于挂牌价格的溢价部分按每套房产的挂牌底价同比例计算溢价。 *、此次转让的标的房产坐落于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号财智大厦内。 保证金设置 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万元 交纳时间 挂牌公告期内 交易保证金监管账户信息 户名:上****** 开户行:中信银行宝山支行 账号:*******************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的情况下,于挂牌期内递交受让申请,并在挂牌公告期内支付保证金**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户名:上******,开户行:中信银行宝山支行,账号:*******************),意向受让方递交保证金后即为意向受让方在《物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资格。意向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该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支付全额交易价款时自动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在支付全额交易价款时自动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自竞买人申请返还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且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当以不低于挂牌底价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意向受让方完成报价并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本项目采用一次性支付的付款方式。 受让方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交易价款和交易手续费支付到联交所指定账户。若由于受让方的原因未按时支付交易价款,转让方有权暂停后续房屋买卖交易。受让方逾期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将按购房总价的每日万分之五收取滞纳金;若超过**天,则视作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全部保证金,并另行公开处置标的,并要求受让方赔偿实际损失。待受让方付清全额价款后,由联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帐户。 *、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受让方资格条件应符合地方关于购房资格规定。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举牌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受让方在竞买成功后,除竞买之日后因政府对房地产交易政策、法规、规定作出强制性调整,使受让方交易受约无法进行下去,或因其他法律法规认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外,受让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止买受后的交易行为,也不得更换受让方主体。 *、本项目若成交,受让方受让方须按成交金额的*.*%向联交所支付交易手续费。 **、交易双方应于产权交易凭证出具后的**个工作日之内签订《广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启动标的房产产权变更手续。若在办理《广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或核税、交易的任何过程中,遇到税务核税及房产交易中心政策限制的等因素,导致产权变更手续未能按时办理完成的,或导致无法办理产权变更手续的,受让方需协助转让方与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协调解决不成的,转让方可与受让方解除《广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本次转让为按现状交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后须同意按照标的物现有状况接收标的房产、办理权证变更手续并且完成标的房屋的现状交接。转让方应于交易双方办理完成房屋过户手续(以不动产登记局颁发不动产权证书日期为准)后的**个工作日内将房屋交付给受让方。 **、房屋进户相关费用按房屋所在地物业单位设定标准收取;房屋进户前物业管理费(空关费)、水电煤由转让方承担。 意向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声明:此项目受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委托发布,未尽事宜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联系人 郑小姐 电话 ***-******** 项目信息公告* 项目名称 挂牌价格 面积 挂牌时间 上海城建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号***、***、***、***、***室房地产) ***.****万元 ***室:**.**㎡ ***室:**.**㎡ ***室:**.**㎡ ***室:**.**㎡ ***室:**.*㎡ 共计:***.**㎡ ****年**月**日-****年**月**日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信息 转让方名称 上海城建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标的名称 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号***、***室房地产 所在地 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号财智大厦 权属证号 ***室: 粤房地权证穗字第**********号 ***室: 粤房地权证穗字第**********号 ***室: 粤房地权证穗字第**********号 ***室: 粤房地权证穗字第**********号 ***室: 粤房地权证穗字第**********号 规划用途 商业 目前用途 商业 使用期限 使用年限**年,从****年*月*日起 标的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因本标的为国有资产,其转让过程中较其他转让方式有所不同,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整个转让过程不少于***天。 *、受让方如需看房请先来电预约。 现场看房咨询联系人:陈小姐 ************、标的房产***-***室权证编号、面积、评估价和挂牌底价如下: ***室: 权证编号:粤房地权证穗字第**********号 面积:**.**㎡ 评估价:**.****万元 挂牌底价:**.****万元 ***室: 权证编号:粤房地权证穗字第**********号 面积:**.**㎡ 评估价:***.****万元 挂牌底价:***.****万元 ***室: 权证编号:粤房地权证穗字第**********号 面积:**.**㎡ 评估价:***.****万元 挂牌底价:***.****万元 ***室: 权证编号:粤房地权证穗字第**********号 面积:**.**㎡ 评估价:***.****万元 挂牌底价:***.****万元 ***室: 权证编号:粤房地权证穗字第**********号 面积:**.*㎡ 评估价:**.**万元 挂牌底价:**.**万元 *、此次整体挂牌底价为人民币***.****万元,若整体挂牌成交价格高于挂牌价格的溢价部分按每套房产的挂牌底价同比例计算溢价。 *、此次转让的标的房产坐落于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号财智大厦内,***室到***室*间房间已经打通。 保证金设置 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万元 交纳时间 挂牌公告期内 交易保证金监管账户信息 户名:上****** 开户行:中信银行宝山支行 账号:*******************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的情况下,于挂牌期内递交受让申请,并在挂牌公告期内支付保证金***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户名:上******,开户行:中信银行宝山支行,账号:*******************),意向受让方递交保证金后即为意向受让方在《物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资格。意向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该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支付全额交易价款时自动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在支付全额交易价款时自动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自竞买人申请返还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且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当以不低于挂牌底价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意向受让方完成报价并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本项目采用一次性支付的付款方式。 受让方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交易价款和交易手续费支付到联交所指定账户。若由于受让方的原因未按时支付交易价款,转让方有权暂停后续房屋买卖交易。受让方逾期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将按购房总价的每日万分之五收取滞纳金;若超过**天,则视作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全部保证金,并另行公开处置标的,并要求受让方赔偿实际损失。待受让方付清全额价款后,由联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帐户。 *、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受让方资格条件应符合地方关于购房资格规定。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举牌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受让方在竞买成功后,除竞买之日后因政府对房地产交易政策、法规、规定作出强制性调整,使受让方交易受约无法进行下去,或因其他法律法规认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外,受让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止买受后的交易行为,也不得更换受让方主体。 *、本项目若成交,受让方受让方须按成交金额的*.*%向联交所支付交易手续费。 **、交易双方应于产权交易凭证出具后的**个工作日之内签订《广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启动标的房产产权变更手续。若在办理《广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或核税、交易的任何过程中,遇到税务核税及房产交易中心政策限制的等因素,导致产权变更手续未能按时办理完成的,或导致无法办理产权变更手续的,受让方需协助转让方与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协调解决不成的,转让方可与受让方解除《广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本次转让为按现状交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后须同意按照标的物现有状况接收标的房产、办理权证变更手续并且完成标的房屋的现状交接。转让方应于交易双方办理完成房屋过户手续(以不动产登记局颁发不动产权证书日期为准)后的**个工作日内将房屋交付给受让方。 **、房屋进户相关费用按房屋所在地物业单位设定标准收取;房屋进户前物业管理费(空关费)、水电煤由转让方承担。 意向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声明:此项目受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委托发布,未尽事宜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联系人 郑小姐 电话 ***-********特别声明: 同业机构在重点推介的项目由广州产权交易所合作机构提供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广州产权交易所对该类信息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