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G2102022018102208711437494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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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候选人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编号: ******************** 标段(包)编号: *********************** 源URL: 统一交易标识码: 政务信息公开 公示标题: G*************************公示 公示提交时间: ****-**-** **:**:** 公示发布媒体: 公示发布媒体 公示类型: 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 ****-**-** **:**:** 公示结束时间: ****-**-** **:**:** ** 公示内容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单位名称 ****** ****** ****** 投标报价 *******.**** 元 *******.**** 元 *******.**** 元 工程工期 ** 天 ** 天 ** 天 质量要求 合格 合格 合格 企业资质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评审得分 **.** **.** **.** 招标内容 希望广场至港湾广场段绿地、树木、鲜花大道、广场小品、街棚灯亮化及人民东路沿线街棚灯和行道树亮化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备注 废标情况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登陆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选择【全省平台】登陆*.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 ** 来源交易平台信息 交易平台标识码: 政务信息公开 公共服务平台标识码: 政务信息公开 数据时间戳: 政务信息公开 ** 附件信息 序 文件名称 文件大小(KB) 上传人 上传时间 状态 下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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