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关于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民政局的无障碍改造设施项目的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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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受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民政局的委托,就其所需的无障碍改造设施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对于此次招标文件做以下补充:一、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谈判供应商须知:**.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格式见第三章)增加:投标单位需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经营资质或生产资质复印件二、原招标文件中第六章 评审标准:评审内容表序号评审内容评审是否合格(填“是”或“否”)不合格原因*合格谈判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内容及要求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响应产品技术参数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服务期限、付款方式等其他综合内容承诺等*供应商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或合法授权代理商;如为授权代理商还需提供所投产品的合格代理商证明或生产厂商授权书*自****年*月*日至今与本次采购项目类似合同一份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其他(除供应商资格条件及采购要求以外的其他涉及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条款内容)修改为:序号评审内容评审是否合格(填“是”或“否”)不合格原因*合格谈判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内容及要求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响应产品技术参数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服务期限、付款方式等其他综合内容承诺等*供应商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或合法授权代理商;如为授权代理商还需提供所投产品的合格代理商证明或生产厂商授权书*自****年*月*日至今与本次采购项目类似合同一份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投标单位需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经营资质或生产资质复印件*其他(除供应商资格条件及采购要求以外的其他涉及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条款内容)特此通知!以上内容如与招标文件有冲突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未作变更部分按原招标文件执行。苏州**********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