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阳关于招标采购项目进场交易有关事宜的通知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阜公管〔****〕***号
关于招标采购项目进场交易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中心)、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为加强交易平台交易数据的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部门的规定,按照《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现就招标采购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工程类项目
*、政府投资和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建设工程施工、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材料和服务(勘察、设计、监理等)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达到公开招标标准的(施工项目***万元(含)以上,设备、材料采购项目***万元(含)以上,服务项目***万元(含)以上),应当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等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建设工程类栏目(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下同)发布,项目的开标、评标均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
*、达不到公开招标标准的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万元以下,设备、材料采购项目***万元以下,服务项目***万元以下),优先使用我市发布的《小型工程施工采购文件示范文本》和《小型工程监理采购文件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开展采购的,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等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建设工程类栏目发布,项目的开标、评审均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不使用《示范文本》而采用其他非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的,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分散采购栏目发布。
二、政府采购类项目。
*、市直和各县(市)、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以下称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及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服务、工程的集中采购项目,应当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购或徽采商城交易,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等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栏目发布,项目的开标、评标(审)均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
*、采购人采购未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货物、服务的采购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达到公开招标标准(***万元及以上)的,应当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等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栏目发布,项目的开标、评标均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达不到公开招标标准(***万元以下)的,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等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分散采购栏目发布。
三、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一定要严格按照项目的属性和投资规模标准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各相关栏目内发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等。除分散采购栏目项目(采购预算***万元以下的)外,项目交易各环节交易数据均需按标准及时、准确、完整的上传推送。否则,将对交易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严肃处理。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