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攀枝花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民政局总发敬老院床位改造提升项竞争性谈判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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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民政局总发敬老院床位改造提升项采购项目编号****************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行政区划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公告发布时间****-**-** **:**代理机构四川******代理机构联系电话****-*******代理机构地址攀枝花市东区炳草岗街道临江路**号*单元*号(攀枝花办事处)代理机构联系人高女士采购人攀枝花市仁和区民政局采购人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区仁和镇攀枝花大道南段****号采购人联系电话****-*******采购人联系人刘老师项目联系人刘老师项目联系电话****-*******行业划分:成交日期****-**-** **:**本项目采购公告日期****-**-**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名单刘其武(采购人代表),刘家琼,王定忠评审时间****-**-**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一)项目简介 工程规模:新建门卫室一座,宿舍楼收生间及屋面防水改造、室外廊架及景观绿化等内容。 (二)项目清单及技术要求 *.技术要求: 严格按照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图纸所示全部内容及要求施工,并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清单详见附件 *.* 所有报价一律以人民币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非人民币币种的报价。 *.* 供应商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 本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供应商不得改变工程量清单总说明、项目编码、名称、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和数量,暂定金额、暂估价按工程量清单(说明)列入。 *.* 供应商在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即首次报价)应按谈判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要求,列出报价的构成及明细,包括但不限于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及税金等。 *.* 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只有一个总价,且相对首次报价有调整,则该调整金额将会以百分比形式套用于首次报价中除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暂估价、暂列金额、税金以及包干费用以外的各项目单价,调整后的单价作为工程变更及竣工结算的依据。此百分比(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如下: (±)调整金额 百分比= ×***% 修正后的首次报价-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暂估价-暂列金额-税金-包干费用 *.*供应商对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单价未填报或填报为零的,视为单价遗漏。出现单价遗漏情况,视为供应商向采购人承诺单价遗漏项目免费,或视为其费用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价格)之中。如成交,供应商应完成该项目,但该项目不得另行计价。 *.*供应商最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将被淘汰。 *.*供应商提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应符合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以及清单说明的要求。当供应商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一)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清单的总说明、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与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特征的实质性内容一致的除外)、计量单位、工程量与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 (二)供应商未按谈判文件规定或其持有的《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证书中的规费标准计取规费的; (三)谈判文件明确了安全文明施工费金额或费率并要求按此金额或费率填报而供应商填报错误或未填报的; (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暂列金额未按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金额填报的;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未按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的; (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专业工程暂估价未按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金额填写的。(详见文件)总成交额(单位:元)******.**成交详细内容标的名称:攀枝花市仁和区民政局总发敬老院床位改造提升项目;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服务要求:项目工期:签定合同后*个月.成交供应商信息供应商名称:四川鑫******;供应商地址:盐边县桐子林镇东环北路***号;中标金额:******.**.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元(大写:壹万捌仟元整)。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代理机构收费金额*****元采购文件评审情况附件其他补充事宜本次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成交供应商:四川鑫******。成交价:**.**万元PPP项目标识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