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永丰县城管大队“两违”巡查无人机采购 补遗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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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永丰县城管大队“两违”巡查无人机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第**页“三、技术与服务要求”中“安装及培训:②”应采购人的要求,进行更改。 原招标文件为: ②成交商应对采购方人员进行设备的使用培训:培训工程师两名:具有江西省航空运动协会颁发的遥控航空模型飞行员执照(必须提供原件),具有江西省航空运动协会颁发的一级裁判员合格证(必须提供原件); 现更改为: ②成交商应对采购方人员进行设备的使用培训:培训工程师两名:具有航空运动协会颁发的遥控航空模型飞行员执照(必须提供原件),具有航空运动协会颁发的一级裁判员合格证(必须提供原件); 永丰县城管大队“两违”巡查无人机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页“附件: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中“案例得分”及“人员配备得分”这两个评分点应采购人的要求,进行更改。 原招标文件为: 案例得分:“*.****年起无人机采购做过吉安地区同系统案例的一笔加*分,最高分*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 人员配备得分:“*.本项目的服务工作人员具有江西航空运动协会颁发的遥控航空模型飞行员证(飞手证)每提供一名可加*分。最高可得*分”。 现更改为: 案例得分:“*.****年起无人机采购做过同系统案例的一笔加*分,最高分*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 人员配备得分:“*.本项目的服务工作人员具有航空运动协会颁发的遥控航空模型飞行员证(飞手证)每提供一名可加*分。最高可得*分”。 各投标人请知悉,由此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永丰县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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