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江西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宜春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新院中心供氧项目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采购编号:江西精信-YC2018-025)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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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关于宜春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新院中心供氧项目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采购编号:江西精信-YC****-***)变更公告江西******受宜春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委托,对其“宜春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新院中心供氧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于****年**月*日发布,现就招标文件做以下变更:*、本项目原定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上午*:**, 现变更为:****年**月**日上午*:***、原评分标准: 商务分(**) 项目业绩 投标人自****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当日期间同类业绩单个合同金额≥**万元,每个计*分,满分**分。 评审依据:凭有效业绩合同原件计分,扫描件录入投标文件中。 售后服务 *、投标人承诺项目整体保修期为一年的,得*分;项目整体保修期为二年的,得*分;项目整体保修期为三年的,得*分。 评审依据:凭投标文件中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计分,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计分。 *、投标人承诺能在*小时内到达医院现场,*小时内解决故障的,得*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计分,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计分。 *、投标人承诺在******及人员配备得*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计分,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计分。 以上承诺列入合同条款中。 现变更为: 商务分(**) 项目业绩 投标人自****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当日期间同类业绩,每个计*分,满分**分。 评审依据:凭有效业绩合同原件计分,扫描件录入投标文件中。 售后服务 *、投标人承诺项目整体保修期为一年的,得*分;项目整体保修期为二年的,得*分;项目整体保修期为三年的,得*分。 评审依据:凭投标文件中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计分,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计分。 *、投标人承诺能在*小时内到达医院现场,*小时内解决故障的,得*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计分,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计分。 以上承诺列入合同条款中。 *、原中标服务费及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为基数,***万(含)以下部份按*.*%计取、***-***万(含)部分按*.*%计取,累加计费后和评审费(以实际发生为准)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现变更为: 中标服务费****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宜春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联系人:赵常军 联系电话:*********** 地 址:江西省宜春市宜春北路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联系人:丁雪  联系电话: ****-******* ***********邮 箱:****** 地 址:宜春市袁州区奉新路**号枣苑小区*栋*** 江西******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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