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兴山县皇家庄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市政工程设计)第1次澄清与修改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各投标人:
兴山县皇家庄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市政工程设计)(项目编号:XSGJS****-******-**)招标文件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答疑,具体内容如下:
一、投标人提问回复部分:
*、提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条款“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表述有误,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无丙级资质,请招标人及代理机构给与说明。
回答: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条款“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修改为“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澄清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公告为准。
招 标 人:兴******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