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庆大庆市让胡路区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08月0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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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让胡路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年**月**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我局拟对*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意见反馈电话:****-*******(法制办)
传 真:****-*******
通讯地址:大庆市让胡路区中央大街***号***室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大庆市让胡路区废旧蓄电池及废润滑油收集贮存项目 大庆市******种鸡二厂院内*-*-*库房大庆************大庆******租用大庆市******种鸡二厂院内*-*-*库房,建筑面积为***m*,投资额为**万元,环保投资**万元,用于存储废旧蓄电池及废润滑油。废旧蓄电池最大存储量约为**t(约****个),废润滑油最大存储量为**t。建成后年周转废旧蓄电池****t(约******个),年周转废润滑油****t。环保措施: 本项目许可仅限于废旧蓄电池及废润滑油收集贮存,禁止废电池拆解、处置和废润滑油处置活动。废水:本项目运营期外排污水为生活污水,要求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处理。地下水:为保证本项目厂区及周边地下水环境质量,要求储存库内地面、*座收集沟、*座事故池采用耐酸砖铺设地面隔离层,地面与裙角要用防渗材料;重点防渗区要满足渗透系数不大于**-**cm/s防渗性能;一般防渗区要满足渗透系数小于等于**-*cm/s的防渗性能。建设单位应设置跟踪监测井,认真落实每季*次的地下水跟踪监测职责,并展示近*期的地下水跟踪监测结果。废气:本项目储存库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硫酸雾、铅尘。要求废旧蓄电池存储区采用密闭形式,并设置负压排气系统和碱液吸收箱,再由**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确保硫酸雾和铅尘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噪声: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是各种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要求对产生噪声的设备进行合理布局,项目建设和运行要采取厂房隔声等隔振措施。确保厂界处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类标准限值。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固体废物主要有破损的铅酸蓄电池、泄露电解液、废抹布、废拖把、废防护服、废手套、废活性炭等固体废物,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本项目产生固体废物均为危险废物。确保项目产生的破损铅酸蓄电池和泄露的电解液,储存在耐酸、耐腐蚀的容器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确保处置电解液产生的废抹布、废拖布放入危废专用收集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确保以上危险废物达到《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年修订)。生活垃圾、处置滴漏的废矿物油产生的废抹布、废拖布及工作人员产生的废防护服和废手套经收集后定期拉运至城市垃圾填埋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