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2018年10月2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康宁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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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康宁医院)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青田康宁医院迁建项目 青田县石溪乡金钟坦村 青田康宁医院迁建项目项目总投资****.**万元,总用地面积*****m*,总建筑面积*****.**m*,拟设置病床 *** 张,日门急诊 *** 人次/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水污染防治: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营运期食堂废水先经隔油池处理、医院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进入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纳管,最终污水经青田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大气污染防治:施工期工地四周设置一定高度的彩钢板围墙;道路路面以及运输车辆表面进行清理,施工场地每天洒水*-*次;建筑材料不敞开堆放;选用环保型绿色油漆。营运期污水处理站废气收集后经不低于**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拉至楼顶排放。*、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半封闭式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设置临时声屏障、隔声墙等降噪设施。营运期对机械设备采取消声减震措施;加强设备维护;空调外机合理布局。*、固废污染防治:施工期开挖的土石方回填于项目区内,弃渣弃土及建筑垃圾运送到相关部门指定的场所消纳。营运期医疗废物、特殊废液、废水处理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 联系人:青田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青田县石郭工贸区**号(青田审批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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