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萍乡萍乡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电镀工业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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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电镀工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号)、《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环保部第**号令)要求,现就全市开展电镀工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领范围含有电镀、化学镀、化学转化膜等生产工序和设施的排污单位,包括专业电镀企业和有电镀工序的企业。 二、申领时限(一)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行业中专业电镀企业和专门处理电镀废水的集中处理设施应于****年**月**日前完成申请工作,****年**月**日前完成核发工作,其他行业于****年*月**日前完成申请工作,****年**月**日前完成核发工作。(二)电镀设施行业****年*月**日前完成申请工作,****年**月**日前完成核发工作。三、核发机关含电镀、电铸、电解加工、刷镀、化学镀、热浸镀(溶剂法)以及金属酸洗、抛光(电解抛光和化学抛光)、氧化、磷化、钝化、等工序的行业以及专门处理电镀废水的集中处理设施,使用有机涂层的(不含喷粉和喷塑)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行业由市环保局负责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其他由县区环保局负责排污许可证的核发 。 四、申请程序(一)纳入发证范围的企业(以下简称“申领企业”)应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电镀工业》(HJ***-****)要求编制申请材料,企业应对申请材料全面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二)申领企业应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公众端网址:http://***.******.***.cn)上注册,按要求填报《排污许可证申请表(试行)》,上传《排污许可证申领信息公开情况说明表(试行)》、《承诺书》等申请材料,按规定开展申请前信息公开(公开时间不得少于*日)。(三)申领企业应按规定完成申请前信息公开后,在信息平台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并向有核发权限的环保主管部门提交通过平台印制的书面申请材料,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排污许可证申领工作。 五、联系方式 市环保局环评科 ****-***********-***********-******* 特此公告。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