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山西省水利厅关于山西华润煤业有限公司铁鑫煤矿60万t/a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对晋祠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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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水利厅******铁鑫煤矿**万t/a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对晋祠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铁鑫煤矿:
你公司《******铁鑫煤矿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对晋祠泉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请示》(晋华煤铁字〔****〕***号)收悉。根据《山西省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我厅组织专家******铁鑫煤矿**万t/a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对晋祠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查。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古交市东曲街道办事处铁磨沟社区南的铁磨沟内。山西省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以晋煤重组办发〔****〕**号文批复该项目为兼并重组整合项目。根据采矿许可证(证号:C**********************),井田面积*.****km*,批准开采*#、*#、*#、*#、*#煤层,生产规模为**万t/a。
二、该矿井田全部位于晋祠泉域范围内,部分区域位于泉域重点保护区。工业广场和矸石场均不在泉域重点保护区。将位于泉域重点保护区的井田面积及按照《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范》确定的泉域边界保护带***m范围划为禁采区,禁采区面积*.***km*(拐点坐标见《评价报告》)。
三、原则同意《评价报告》有关评价结论。
(一)根据区域岩溶水位,推测井田内岩溶水位标高***—***m,该矿批采标高****—***m,井田可采煤层局部带压,最大突水系数*.***MPa/m,小于《煤矿防治水规定》底板受构造破坏块段突水系数临界值*.**MPa/m,属带压开采相对安全区,在沿导水构造留设足够的防隔水煤(岩)柱后,一般不会对岩溶水造成影响。
(二)煤层开采形成的导水裂缝带局部贯通地表,加之煤层开采形成的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将对井田内地表水、松散层孔隙水和裂隙水产生影响,导致煤系以上地层地下水位下降,地表径流减少。
四、基本同意《评价报告》提出的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及防治措施。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泉域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各项水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及规定规程,认真落实《评价报告》提出的各项措施,并制定突发事故状态下的应急处置预案。
(一)煤矿生产过程中,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做好矿井防治水工作。在带压区禁止采用疏水降压的方式采煤,在非带压区严禁利用渗井、渗坑及废弃钻孔等向岩溶地层排放废污水。
(二)根据《山西省汾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汾河源头至太原市尖草坪区三给村流域,不得新增排污口或者扩大排污量。
该项目施工期生产废水主要有配料溢流、建筑材料及设备冲洗水等,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应全部收集,经处理后回用于地面降尘洒水、搅拌砂浆等,不得外排。生产期工业场地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应全部回用,不得外排;矿坑涌水经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回用,剩余矿坑涌水须经深度处理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标准后,可送至相邻的东曲煤******古交三期低热值煤热电厂作为生产用水,不得外排。为保护当地水资源,矿方应建设一定容量的事故废污水收集池,以确保事故状况下废污水不外排。
(三)矸石应综合利用,备用矸石场底部及边坡应进行防渗处理,渗透系数应不大于*.*×**-*cm/s。锅炉炉渣和脱硫渣应综合利用,不能利用部分在矸石场单独分区堆放。生活垃圾按当地环卫部门要求统一收集处置。
五、井田内共有*个村庄。矿方应制定供水预案,若煤矿开采对居民生活、生产用水造成影响,矿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及时妥善解决,确保当地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安全。
六、矿方应建立地下水监测系统,对地下水水质、水位进行长期动态监测。
七、古交市水务局负责该项目在泉域范围内取用水和水资源保护方面的监督检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该批复有效期为五年。
山西省水利厅
****年*月**日
(此件公开发布)
索引:*********/****-*****发布机构:山西省水利厅信息名称:山西省水利厅******铁鑫煤矿**万t/a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对晋祠泉域水环境... 公开形式:文号:晋水资源函〔****〕***号公开时限:长期公开生成日期:****-**-** **:**:**内容概述:山西省水利厅******铁鑫煤矿**万t/a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对晋祠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抄 送:省国土厅,太原市水务局,晋祠泉域管理处,古交市水务局,临****** 山西省水利厅办公室 ****年**月**日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