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宜春市环保局关于对《宜春新坊11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 你************关于审批宜春新坊***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宜供发展[****]**号)及《宜春新坊***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许可意见 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专家评审意见和袁州区环境保护局初审意见,在该项目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以及达到本批复要求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提供的建设地址、性质、规模进行建设。二、项目建设内容 宜春新坊***kV输变电工程该工程为新建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宜春市袁州区新坊镇境内,项目建设内容为:本期变电站主变容量*×**MVA,终期主变容量*×**MVA;本期建设***kV工程出线*回(分别至下浦***kV变电站,至温泉***kV变电站,线路由***kV下泉Ⅰ线破口进新坊***kV变电站)线路全长*×*.*km,导线型号JL/G*A-***/**,终期建设出线*回;本期建设**kV工程出线*回,终期建设出线*回;本期建设**kV工程出线**回,终期建设出线**回;间隔*个(至下浦***kV变电站,至温泉***kV变电站)。变电站永久占地面积约为*****㎡,临时占地面积约****㎡,线路工程永久占地约***㎡,临时占地约****㎡。 本工程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万元,占总投资的*.**﹪。三、项目建设的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保护要求 (一)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环保投资必须专款专用。 (二)电磁辐射防护 严格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和无线电干扰等环保措施,确保变电站周围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满足相应的标准限值;加强有关高压输电线路和环保知识的宣传、解释和培训的工作。 (三)噪声污染防治 严格落实防治措施,确保声环境满足相应的标准限值。 (四)变压器油污染防治 按规范设立事故油池,防止非正常情况下造成的环境污染。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等废物交由有资质的专业单位妥善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五)生态保护及施工期环境保护 加强施工期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认真落实施工过程中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避免施工扰民和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四、项目试运行和竣工验收的环保要求 开展试运行期间的工频电磁场、噪声环境监测工作,如有发现居民住宅等敏感点有污染因子超标,应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以满足标准限值要求。项目试运行期*个月内必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正式运营。 五、项目执行标准要求 (一)废水:施工期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中一级排放标准。 (二)废气:施工期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噪声: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限值;变电站营运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线路经过农村、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点执行*类标准,经过以商业或者集贸为主的功能区域执行*类标准,经过工业园区的执行*类标准,邻近或跨越交通干线、铁路两侧一定范围区域执行*类标准。 (四)固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理场污染控制标准》(GB*****-****)相应标准要求。 (五)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工频电场、磁场强度限值执行《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标准;工频电场限值:按照《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以离地面*.*m高度处*kV/m作为居民区工频电场的评价标准;工频磁场限值:《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以离地面*.*m高度处*.*mT作为磁感应强度的评价标准。 六、其它环保要求 (一)项目变更环保要求。本批复仅限于《报告表》确定的地址,以及建设内容,若上述二种情况有任何一种发生重大变化或项目自批复之日起超过*年方动工,必须向我局重新申请办理环境保护审批手续。 (二)违法追究。对已批复的各项环境保护事项必须认真执行,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应在接到本批复后**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送一份到袁州区环境保护局,请袁州区环境保护局负责项目建设及运行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请市环境监察支队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环境监察。 宜春市环境保护局 ****年**月**日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