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关于开展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 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呼环通〔****〕***号关于开展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各旗县区环保局、商务局、工商局,开发区环保分局、市环境监察支队: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强化报废汽车拆解行业监督管理工作。根据《报废汽车管理办法》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集中整治,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和擅自处置危险废物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强化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持证经营和合理处置危险废物。二、工作内容环保部门联合商务、工商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一)规范合法经营对无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经营资质证或营业执照的企业依法予以取缔。对有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经营资质证无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的企业,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条件的限期整改,对不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条件和无法进行整改的依法予以取缔。以后无论初次申请还是更换由商务部门颁发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经营资质证”的企业,必须提供该单位的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二)规范危险废物管理对危险废物管理不符合要求,未开展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的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对将危险废物提供或委托给无相关经营许可证单位的,责令停止,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并将违法情况纳入企业社会信用记录。三、工作安排*.全面排查治理阶段(*月*日-*月**日):各旗县区环保、商务、工商部门成立联合工作组,对辖区内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进行摸底调查,全面进行清理整顿,掌握具体情况,并建立台帐。旗县区环保部门在****年*月**日前列表将排查情况报市环保局。*.巩固验收阶段(*月**日-*月**日):各旗县区环保、商务、工商部门应于****年*月**日前,对辖区内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对符合取缔条件的直接取缔,对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抽查验收阶段(*月**日-*月**日)市环保局、市商务组成联合督查组对治理情况进行检查复核,并将督导检查情况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四、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市环保局、商务局、工商局联合成立呼和浩特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辐射科,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各旗县区环保部门于****年*月**日前将各单位(市、旗县区)联络员(姓名、手机号、单位、职务)报市环保局。(二)明确责任,强化监督。充分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的源头管控,增强责任意识,强化制度落实,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重点对报废汽车拆解行业产生的废矿物油、废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物的产生、转移、台帐及贮存设施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危险废物安全处置。(三)报送信息,规范建档。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信息收集和汇总工作,全面完善本次专项治理工作档案资料,并根据要求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情况,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 呼和浩特市商务局 呼和浩特市工商局****年*月**日 (联系人:付博元,电话:*******,邮箱:******) 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年*月**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