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青田县腊口镇防洪堤三期工程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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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环审[****]**号 关于青田县腊口镇防洪堤三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青田县腊口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由******编制的《青田县腊口镇防洪堤三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经审查研究,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青田县腊口镇二期防洪堤到***国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防洪堤总长度***.**m,新建穿堤建筑物*座。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所提出的结论和建议,同意按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标准值;施工期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中的二级标准。
三、本项目实施过程会给该区域带来一定的影响,必须严格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和建议,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建设期的环保管理、优化施工组织,实施标准化施工;切实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有关环保措施能够配套落实。
*、施工单位应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管理,积极落实施工期降噪措施,防止噪声对附近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尽量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的影响;对于施工期产生的废弃土方、建筑垃圾等应及时清运,妥善处置。
*、车辆、机械设备冲洗废水全部用于砼拌合,不得外排。 ****年*月*日主题词:建设项目 环境评价 审批意见
青田县环境保护局 ****年*月*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