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2016年9月2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青田鼎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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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青田鼎发)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年产****吨树脂纽扣、饰品建设项目(增加水抛光工序)青田县温溪镇桑岙工业区*号 ******总投资****万元,实施年产树脂纽扣、饰品****吨建设项目。/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水污染防治:施工期抛光废水汇入企业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外排至附近水体。*、噪声污染防治:高噪声设备设置隔振基础或铺垫减震垫,并尽可能选择低噪声设备;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防止因设备故障而形成的非正常噪声;合理布局,高噪设备尽可能避免靠门窗设置,尽量布置在车间中部。*、固废污染防治:污泥收集后外运填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
联系人:青田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传真:****-*******通讯地址:青田县石郭工贸区**号(青田审批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