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2016年9月1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青田永泰、青田科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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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青田永泰、青田科豪)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年产*****吨砂型铸造、****吨熔模精铸、****吨覆膜砂阀门铸件技改项目 青田县东源镇项山宫工业区**号(原宋岙垟工业区) ****** 总投资****.** 万元,技改后形成年产*****吨砂型铸造、****吨熔模精铸、****吨覆膜砂阀门铸件的生产规模。/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水污染防治:中频炉冷却循环废水沉淀后作清下水外排;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附近地表水体。*、废气污染防治:施工期设置高度*.*米以上的围挡;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封闭性围栏或者覆盖,使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不得使用空压机清理车辆、设备和物料的尘埃,配备水喷淋等防尘设施;工地内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地面进行硬化处理;施工单位使用预拌砂浆、混凝土,禁止现场搅拌;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当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营运期中频炉及浇注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然后经水冷风管冷却后再引入袋式除尘器(按除尘效率≥**%),之后经过 **m 高排气筒排放;蜡膜熔化废气、蜡膜修整废气:蜡膜熔化废气、蜡膜修整废气经设集气罩集气后高空排放,同时加强车间通风;混砂、制壳、脱壳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等属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车间通风;焊接、火焰切割打磨工序设置车间换气系统,废气/烟尘无组织排放;抛丸机粉尘:经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按除尘效率≥**%)之后经过**m 高排气筒排放。;生物质燃烧废气:生物质燃烧机废气和生物质锅炉废气集气后统一进脱硫除尘装置进行处理,再经排气筒**m高空排放。*、噪声污染防治:生产车间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合理设置,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局部隔声降噪措施,并尽量放置在厂房中间位置; 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对一些手工作业尽可能做到轻拿轻放; 企业夜间不安排生产。*、固废污染防治:做好防雨、防渗等措施,,及时组织清运,最终达到综 合利用或妥善安全处置;在厂区内设立临时固废收集点,且对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管理;依法管理,禁止向河道内倾倒垃圾、固体废物。*年产*****吨熔模精铸铸件重组技改项目 青田县东源镇项山宫工业******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主体建筑为*栋*#厂房(一层)、*栋*#厂房(一层)、*栋门卫室(一层)。/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水污染防治:项近期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中的一级标准后,排入附近水体;远期接入青田县中部组团污水处理厂纳污官网,项目废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三级标准后接入市政管网,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一级A标准。*、废气污染防治:本项目中频炉及浇注废气应经过集气罩收集,然后经水冷风管冷却后再引入袋式除尘器之后通过**m高排气筒排放;蜡膜熔化废气、蜡膜修整废气设集气罩集气后高空排放,同时加强车间通风;制壳、脱壳工序产生的烟尘等通过换气设施无组织排放;焊接、火焰切割打磨工序设置车间换气系统无组织排放;抛丸机粉尘应经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后通过 **m 高排气筒排放;生物质燃烧废气集气后设水膜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m高排气筒排放;生产车间应加强全面通风,部分需要密闭操作的车间适时通风;全面通风换气量按《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规定确定风量,并建议以排风为主。做好整个厂区内车间操作工人的个人防护措施(穿工作服、戴口罩、勤洗手等)。*、噪声污染防治:重视总平面布置,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车间门窗,必要时设置隔声罩或隔声间;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行时产生的高噪声;合理安排生产时间,高噪声设备避免在夜间作业,生产车间内生产作业进行时,减少门窗的开启频率,以降低噪声的传播和干扰,加强厂区及厂界四周绿化;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原辅材料搬运过程做到轻拿轻放。*、固废污染防治:做好防雨、防渗等措施,及时组织清运,最终达到综 合利用或妥善安全处置; 在厂区内设立临时固废收集点,且对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管理:项目熔炼废渣、中频炉收集的烟尘收集后出售给再生资源中转站;抛丸等收集的粉尘等外卖于砖厂用于制砖;废浇冒口、残次品可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应该日产日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作卫生填埋处置;依法管理,禁止向河道内倾倒垃圾、固体废物。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
联系人:青田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传真:****-*******通讯地址:青田县石郭工贸区**号(青田审批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